关于2023年度浙江省液体加热器、儿童家具、羽绒制品等98种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
2023年,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液体加热器、儿童家具、羽绒制品等98种产品在生产领域开展质量监督抽查。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:
本次共抽查1761家企业生产的1771批次产品,检出114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6.44%。抽查产品为:1.电工及材料(电动工具、砂轮、无缝钢管、延长线插座、轴承、转换开关电器);2.电子电器(LED读写台灯、器具、厨房机械、电磁灶、电动晾衣机、电烤箱及烘烤器具、电热暖手器、电热水器、电热毯、电源适配器、房间空气调节器、加湿器、家用电动洗衣机、空气净化器、普通照明用灯具、摄像头、食具消毒柜、室内加热器、投影机、液晶显示器、液体加热器、制冷设备、自动电饭锅、自镇流LED灯);3.机械及安防[保护足趾安全(防护)鞋、阀门、冷水水表、汽车轮胎、汽车用制动器衬片、人民币鉴别仪、锁具、制动软管];4.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[地漏、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、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、聚丙烯管材、聚氯乙烯排水管材管件(农用、民用)、聚乙烯(PE)管材及管件、淋浴用花洒、实木复合地板、水嘴、卫生洁具及暖气管道用角阀、卫生洁具软管、细木工板、智能坐便器];5.农业生产资料(泵、磷肥、通用小型汽油机);6.轻工产品[办公家具、电蚊拍、儿童家具、木制家具、软体家具、湿巾、太阳镜、卫浴家具、校用家具、眼镜架、眼镜镜片、纸巾纸、纸尿裤(片、垫)];7.日用及纺织品[背提包、笔、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、机织服装()、篮球、轮滑鞋、旅行箱包、旅游鞋(休闲鞋)、毛针织品、皮革服装及附件、皮凉鞋、皮鞋、晴雨伞、塑料购物袋、塑料鞋、童车、童鞋、玩具、羽绒制品、运动头盔、帐篷、针织服装];8.食品相关产品(奶瓶、商用电热食品加工设备、食品接触用金属器皿及工具、食品接触用塑料容器、食品接触用纸包装、食品接触用纸容器、食品用工具、食品用塑料片材、压力锅)等8大类98种产品。
(一)淋浴用花洒。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淋浴用花洒产品,其中14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70%。不合格项目为温降、喷射力、管螺纹精度、耐腐蚀性能、流量均匀性、流量、手持式花洒防虹吸性能。
(二)水嘴。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水嘴产品,其中8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47.06%。不合格项目为冷热水标志、金属污染物析出、表面耐腐蚀性能、管螺纹精度、流量均匀性、水嘴水效等级。
(三)旅行箱包。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旅行箱包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40%。不合格项目为振荡冲击性能、拉杆耐疲劳性能。
(四)校用家具。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校用家具产品,其中1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3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安全要求。
(五)地漏。抽查了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地漏产品,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35.71%。不合格项目为承载能力、冷热循环、密闭性能、排水流量。
(六)眼镜架。抽查了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眼镜架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5%。不合格项目为尺寸偏差。
(七)聚氯乙烯排水管材管件(农用、民用)。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聚氯乙烯排水管材管件(农用、民用)产品,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0%。不合格项目为规格尺寸、密度、拉伸屈服应力、铅限量。
(八)羽绒制品。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羽绒制品产品,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0%。不合格项目为耐光色牢度、纤维含量、羽绒鸭毛(绒)含量。
(九)背提包。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背提包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缝合强度。
(十)家用电动洗衣机。抽查了1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家用电动洗衣机产品,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、接地措施。
(十一)太阳镜。抽查了6家企业生产的6批次太阳镜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偏振镜片与偏振太阳镜项目。
(十二)制动软管。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制动软管产品,其中4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6%。不合格项目为爆裂强度、制动液的相容性、抗拉强度、吸水性、耐高温脉冲性。
(十三)聚丙烯管材。抽查了21家企业生产的21批次聚丙烯管材产品,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4.29%。不合格项目为灰分、规格尺寸、熔融温度。
(十四)塑料鞋。抽查了7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塑料鞋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4.29%。不合格项目为鞋底拉伸强度。
(十五)童鞋。抽查了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童鞋产品,其中6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3.95%。不合格项目为重金属总量、邻苯二甲酸酯、外底耐磨性能、外底防滑性能(干法)、物理机械安全性能。
(十六)液体加热器。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2.5%。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、结构 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。
(十七)泵。抽查了101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泵产品,其中1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1.11%。不合格项目为规定点效率、过载保护、安全标志、接地装置、安全标志、规定点流量与扬程、功率因数。
(十八)儿童家具。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儿童家具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0%。不合格项目为结构安全-孔及间隙。
(十九)冷水水表。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冷水水表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0%。不合格项目为标志与铭牌。
(二十)卫生洁具软管。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卫生洁具软管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0%。不合格项目为螺纹连接。
(二十一)晴雨伞。抽查了22家企业生产的22批次晴雨伞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9.09%。不合格项目为伞面防紫外线、珠尾、使用安全。
(二十二)轴承。抽查了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轴承产品,其中5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8.33%。不合格项目为游隙、寿命试验、外径尺寸、旋转精度、宽度尺寸、硬度、金相组织。
(二十三)电烤箱及烘烤器具。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电烤箱及烘烤器具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非正常工作、输入功率和电流。
(二十四)砂轮。抽查了15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砂轮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破裂速度试验。
(二十五)转换开关电器。抽查了30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转换开关电器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6.67%。不合格项目为接通与分断能力、标志、短路能力验证。
(二十六)室内加热器。抽查了16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室内加热器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6.25%。不合格项目为输入功率和电流。
(二十七)器具。抽查了17家企业生产的17批次器具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5.88%。不合格项目为端子骚扰电压(连续骚扰)。
(二十八)办公家具。抽查了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办公家具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5.88%。不合格项目为甲醛释放量。
(二十九)无缝钢管。抽查了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无缝钢管产品,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5.45%。不合格项目为晶间腐蚀、力学性能。
(三十)机织服装()。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机织服装()产品,其中2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5%。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、耐湿摩擦色牢度。
(三十一)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。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5批次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4%。不合格项目为吸水厚度膨胀率、内结合强度。
(三十二)食品用工具。抽查了78家企业生产的79批次食品用工具产品,其中3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3.8%。不合格项目为耐污染性、总迁移量。
(三十三)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。抽查了32家企业生产的32批次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3.13%。不合格项目为内结合强度。
(三十四)锁具。抽查了34家企业生产的34批次锁具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.94%。不合格项目为防技术开启。
(三十五)食品接触用纸包装。抽查了43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包装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.33%。不合格项目为3-氯-1,2-丙二醇。
(三十六)食品接触用纸容器。抽查了49家企业生产的49批次食品接触用纸容器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2.04%。不合格项目为3-氯-1,2-丙二醇。
(三十七)阀门。抽查了77家企业生产的77批次阀门产品,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,不合格率为1.3%。不合格项目为壳体最小壁厚。
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,我局已责成省内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措施,严禁生产销售;分析原因,督促问题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严格督促整改举措落实到位,及时组织复查;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对涉嫌犯罪的,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。